灰翔 发表于 昨天 20:56

合浦又有3000多亩土地将被征收,涉及乌家镇、廉州镇、党江镇、沙岗镇等...

合浦县人民政府迁坟公告合政布〔2025〕54号
合浦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6月13日印发了《合浦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收回)预公告》(合政布〔2025〕40号),拟征收乌家镇丹田、岭顶、乌家村民委员会;廉州镇禁山、马安、乾江、烟楼村民委员会,乾江社区居民委员会;党江镇九坡、流星、亚桥村民委员会;星岛湖镇坭江村民委员会;沙岗镇浦江、双孖、太平岭、田寮、云江村民委员会以及收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钦廉林场的土地共3480.603亩(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作为G7522贵阳-北海公路(合浦段)用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墓地的,建设项目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需要迁移的坟墓向社会公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应当在开工前30日内通知死者亲属限期迁移,迁移费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逾期拒不迁移或者属无主坟墓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处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规定,请有坟墓在上述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亲属,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村委会出具的有效证明,分别到乌家镇人民政府、合浦县殡葬管理所、党江镇人民政府、星岛湖镇人民政府、沙岗镇人民政府办理坟墓迁移相关手续(迁坟联系电话:乌家镇人民政府0779-2692985;合浦县殡葬管理所0779-7292330;党江镇人民政府0779-7902958;星岛湖镇人民政府0779-7501298;沙岗镇人民政府0779-7802001;迁坟监督电话:合浦县民政局0779-7193611)。逾期拒不迁移或者属于无主坟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2025年8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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