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懂法、没素质等做出的行为是最让人气愤且无奈的
之后是甜 发表于 2020-8-3 14:32
是啊,肯定不合适的
同意
好老怕烂老。
不懂法的野蛮行为
55万而已,看的出房子两面临街的,自己卖的话可能翻倍价钱
简单也极端 发表于 2020-8-3 16:56
怎么回事啊,之前没有沟通好就卖 了人家的房子
看不明白?他们欠钱,法院依法拍卖他们的房子做为偿还。
fgmxc 发表于 2020-8-4 16:38
55万而已,看的出房子两面临街的,自己卖的话可能翻倍价钱
是常乐不是北海。
死就死呗,自己不惜命谁能管得了你
拿了赔偿款就代表同意拆迁了呀
真是麻烦哦。到哪里住不是住非要守着旧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