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必定到来,依据法律签订的合同不是摆设。谢过各位浏览过贴子的网友:hehe:
政府认可的合同及林业局当年也认可的合同,现在林业局却诈盲,这是什么道理?难道应证了那句话,当初合法,而现在不合法了?
支持县ZF工作却被某人与林业局合起来了戏弄,这是什么道理。
合浦县林业局以权代法,不讲法律,不顾事实。
支持县ZF工作却被某人与林业局合起来了戏弄,这是什么道理。
当代版过河拆桥,公信力何存?
政府认可的合同及林业局当年也认可的合同,现在林业局却诈盲,这是什么道理?难道应证了那句话,当初合法,而现在不合法了?
有合法合同及证明并具有使用事实,林业局乱发证乱作为。目前无人查处,实在令人心寒,当代版过河拆桥。
举头三尺有神明,多行不义必受法律严惩
政府认可的合同及林业局当年也认可的合同,现在林业局却诈盲,这是什么道理?难道应证了那句话,当初合法,而现在不合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