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挖路埋下"宝藏"后就可以了吗?
东校场锦绣路上,疑似县环卫站基建相关配套,将路面挖掘完成填埋后,却扔下烂路给老百姓,如此行为是不负责的! 凡是挖路的都应该要交一笔保障金,不恢复原貌就不退回保障金。 手尾长 :funk: 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善后 qweaqw1314 发表于 2018-12-30 12:40凡是挖路的都应该要交一笔保障金,不恢复原貌就不退回保障金。
交给谁???自己交给自己?? 瘦虎肥龙 发表于 2018-12-30 16:16
交给谁???自己交给自己??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设立一个职能部门专门管那些挖路埋光纤埋电线埋燃气管埋水管的,想要挖路必须得经过申请交了保证金才可以开挖,就像承包修公路一样修路前你得交保证金等通车多少年后工程没有质量问题才退回保证金给承包商。 天天要走这条路、到了要刹车减、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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